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關于印發《湖南省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
湘建價協[2017]11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湖南省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湖南省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辦法
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2017年4月26日
附: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意見》(湘建價協〔2016〕25號)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亂象,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涉及收費的不良行為處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包括下列情形:
1、造價咨詢企業未制定本企業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或者未在企業辦公區域張貼,并向省市造價協會進行告知性備案的;
2、實際收費在企業收費標準基礎上浮動幅度大于20%的。
第四條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的處理工作由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以下簡稱:“省價協”)統一領導。省價協行業自律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律委員會”)負責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的日常處理工作。
第五條 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限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業務),均應予立案:
1、單位或者個人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實名投訴舉報;
2、對社會及行業關注度高、影響大、自律委員會認為有必要調查的項目。
第六條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的懲戒: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未制定本單位的收費價格標準或未在企業辦公區域醒目位置張貼,并且未按規定向省價協進行告知性備案的:信用評價扣10分,當年內不能參加行業評優評先,在省價協網站上設立的《行業自律》欄目中的曝光平臺和湖南省《定額與造價》期刊中予以公示(簡稱“公示”);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實際收費在企業收費標準基礎上浮動幅度大于20%,第一次發生的:給予警示教育,當年內不能參加行業評優評先,信用評價扣10分,并予以公示;第二次發生的:直接記不良行為,企業信用級別直接降到最低級,予以公示,并在社會媒體公開曝光。
第七條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按下列程序進行:
1、立案。協會秘書處收到舉報人的投訴,或者接受到自律委員會交辦需要調查的問題后,應及時登記和立案。
2、調查小組核實。由自律委員會委員1人,協會秘書處2人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小組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出示介紹信。調查詢問過程必須制作筆錄,調查結束時,當事人或有關人員閱讀調查筆錄后應在筆錄上簽字。當事人如果不配合調查,協會自律委員會將所投訴問題直接在協會網上披露。
3、事件處理小組處理意見。由自律委員會成員中隨機抽取5或7人(包括調查小組組長,并有1名副主任以上人員)組成事件處理小組,對事件提出懲戒處理意見。
4、送達告知書。向當事人發出《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懲戒告知書》,告知懲戒的事項、理由、懲戒方式。
5、申訴與復議。
1)當事人如對處理小組的懲戒處理意見不服,應在收到《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懲戒告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自律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2)協會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訴后,由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組成復議組對當事人的書面申訴進行復議。復議作出決議應采用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進行,如表決結果不予懲戒的,取消懲戒;如決議維持原處理意見的,作出懲戒決定。
第八條 調查小組成員及事件處理小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省價協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回避,由省價協秘書長決定,自律委員會委員的回避,由自律委員會主任決定。
第九條 懲戒的執行:
1、協會向不良行為當事人發出《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懲戒告知書》5個工作日內,當事人未予申訴,或者當事人雖有申訴但經復議組復議后作出懲戒決定的,由秘書處向當事人送達《懲戒決定書》,并由當事人簽收。
2、對不良行為當事人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應予行政處罰的,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將資料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不良行為懲戒決定在協會網站公示。
第十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行業自律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7年元月1日起執行。
投訴件收件人: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行業發展部
投訴件收件地址:長沙市雨花區高升路268號和馨佳園1棟201室
投訴郵箱: hnzaojiaxiehui@163.com
投訴電話:0731-88950516
附表一: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舉報登記表.docx
附表二: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調查表.docx
附表三: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表.docx
附表一: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舉報登記表
舉報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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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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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單位 (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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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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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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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單位 (個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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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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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 報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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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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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調查表
調查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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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對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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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對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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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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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小組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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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調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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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取 證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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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查 組 人 員 簽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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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調 查 對 象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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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不良行為處理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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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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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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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調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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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核實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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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 小組 意見及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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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組 決議及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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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自律委員會、協會秘書處各一份。